【延伸報道】海南自由島實業有限公司: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打造誠信高效、廉潔自律團隊
發布日期:2019-11-17
2019年3月3日一5日,海南自由島實業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召開2019年度第三次經理工作會議。會上,審議通過了《海南椰島江西市場“111”工程建設方案》《海南自由島實業有限公司廉潔自律制度》等有關文件,為2019年海南椰島江西市場重塑億元省級市場打下堅實基礎。
會議現場
《海南自由島實業有限公司廉潔自律制度》(以下簡稱《制度》)的建立,目的在于維護公司利益,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促進公司穩定長遠發展,打造誠信高效、廉潔自律團隊。《制度》要求,公司全體員工要在日常工作中,始終做到維護公司的聲譽不會因欺詐、不忠或貪污行為而受損;全體員工必須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廉潔自律、公平公正,任何員工不得索取或收受與其職務有關的利益,包括金錢、禮物、費用、服務等。
《制度》規定了公司員工廉潔自律的日常行為規范,即“十嚴禁”,具體為:
廉潔自律制度“十嚴禁”
一、嚴禁公司、員工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人士(如客戶、供應商、承辦商等)索取或接受客戶的財物或其他利益。財物指現金、有價證券和實物,其他利益指提供國內外各種名義的旅游、考察等。
二、嚴禁公司、員工參加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客戶安排的宴請(工作餐除外)、休閑度假、健身娛樂活動等。
三、嚴禁公司、員工利用工作便利吃、拿、卡、要和報銷個人費用等,或向管理對象借錢、借物、推銷物品等從中漁利。
四、嚴禁公司、員工以任何形式向往來客戶索要和收受回扣或變相收受各種賄賂。
五、嚴禁公司、員工在其它單位兼職服務或為其它單位、個人提供公司保密資料,出賣公司商業機密并獲取利益。
六、嚴禁公司、員工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以利益為要挾,故意刁難客戶并影響合同正常履行。
七、嚴禁公司、員工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利用公司名義或職務之便倒買、倒賣合同,從中賺取差價謀取利益。
八、嚴禁公司、員工利用職務之便進行性交易、性賄賂、性侵犯。
九、嚴禁以公司名義向政府、企業管理部門或領導行賄、受賄、互賄。
十、嚴禁公司財務人員做違犯公司法、稅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事。
《制度》規定,公司建立禮品上交登記管理機制。公司、員工在業務往來中,確實難以拒收或由員工代為收受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實物等,接受人必須事先電話告之公司行政部并將上述財物上交行政部,行政部統一登記造冊保管并報公司主管領導處理。
對違反公司廉潔自律制度的人員和行為,《制度》規定了相關處理流程:公司設立監察部,接受相關投訴并進行調查、取證和處理,當事人如對事件處理結果有異議可以直接向公司主管領導提出異議并要求重新調查。公司將公平、公正、高效地處理各項投訴事件,并保證所有投訴資料絕對保密,確保申訴人的個人利益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同時,《制度》規定,員工有義務檢舉欺詐、不忠、貪污或行賄受賄的相關人和事。對于公司、員工違反“十嚴禁”,私自接受各種賄賂,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收繳違紀所得、降職、解聘等。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次會議系列報道畢,謝謝關注!)